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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“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”课题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5-06-18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关于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

“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”课题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201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——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课题(以下简称为“基地课题”)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,立足深入实施“八八战略”和加快建设“两富”、“两美”浙江,突出问题导向,从职业教育实际出发,围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题,开展职教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,为职业教育发展和政府部门决策服务。

二、研究范围

本年度基地课题围绕“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战略与政策”、“现代职业教育院校办学模式与创新”和“现代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”三个方向,具体按照基地课题指南进行申报;也可围绕以上三个主要研究方向自拟题目。

三、课题性质及资助额度

本年度基地课题分为省社科规划课题和基地自设课题两类。研究经费资助额度分别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4万元、一般课题2.5万元,基地自设课题0.8万元。研究经费分期拨付,首期拨付总经费的70%,其余30%的经费,待课题结题时,视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完成时间拨付。

四、评审程序

基地课题评审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客观、规范”的原则,采用两轮评审制。第一轮由基地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,确定初审入选课题并上报省社科联;第二轮由省社科联组织相关专家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。课题级别由专家组根据课题质量评定,申报时不必注明申报哪一级别课题。立项课题经公示后正式发布。未获省级立项的课题择优选取若干项确立为基地自设课题。

五、课题管理

各类课题经评审通过,并与基地签订《课题立项协议书》后生效。课题运行管理、经费支持及结题要求等必须遵守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、《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管理办法》和《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六、成果要求及注意事项

1.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基地课题。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,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。

2.省社科规划课题中,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,结题时须有相应级别的实际工作部门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;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(工具书)或论文,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;单独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课题要求至少发表2篇论文;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重点课题的,结题时要求有专著或至少1篇论文发表于一级期刊(期刊级别参照《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(2012版)》)。

3.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,不接受延期申请;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。研究时间从2015年10月起算。

4.《课题申报表》(1式3份)、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(1式9份)和《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)1份,纸质材料寄至浙江省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;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mve2012@126.com,并在邮件主题注明“(姓名)基地课题申报”字样。

5.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,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。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(申报通知、申报表、汇总表、课题管理办法等)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(网址:http:/www.cmve.cn)。

6.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23日止,逾期不再受理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王 斌 邵建东

邮 箱:cmve2012@126.com

电 话:0579-82265079、82232899(传真)

地 址:浙江省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

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

邮 编:321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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